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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二手房交易契税有哪些?办证4年多的门面如何交易?

房产纠纷 2019-08-04 16: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二手房的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 房地产评估不是二手房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只要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需要评估  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交易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如境外人士或外地人,对国内或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不了解,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也往往要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3)进行房地产保险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4)申请抵押贷款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有些购房人为了少付首付款而多报二手房交易价格,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对贷款银行来说有很大风险,因此,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有些借款人为了能比较顺利的贷到款项,证实其拥有的房地产价值,确定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提前委托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会要求其进行评估。  
    (5)发生房地产纠纷时可能要进行评估  例如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价格过高或过低而显示公平为由发生纠纷,一方或双方或仲裁机构、法院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3%×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以上就是对“二手房买卖税费谁由来交”“买卖二手房需要交哪些税费”所作的解答。总之,国家对二手房买卖税费都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当事人也可以对二手房买卖税费的交纳作出约定。不过具体交纳的时候,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一方的名义办理。
  • 二手房税是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税收的总称。通常我们把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并销售的无权证商品房称为新房(或称一手房),把开发商销售并办理产权证后的房产再次销售称为二手房。
    二手房税收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已办理过房屋权证之后再次销售的房产(二手房)而征收的各项税收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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