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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都是黑龙江省的人,我们在江苏省买的房子产权是40年,如果40年后我们的房子要拆迁,那我们会不会有补偿呢,如果没有拆迁,那房子还是我们的吗,我们房子要怎么办如果40年后我们的房子要拆迁,那我们会不会有补偿呢,那房子还是我们的吗,我们房子要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19-09-11 20: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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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离婚时双方可以对于共同财产协商后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共识的,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因此,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的产权问题达成协议,一方取得产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的变价或者折价补偿的,可以直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如果不能则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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