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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15年了去年因病休息四个月今年1月上班,我还有没有年假

劳动纠纷 2019-08-03 1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加班,在正常情况下正式的劳动合同工都是可以享受原价的待遇。
  • 用人单位需要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或指派从事某项活动的,其从事该项活动的场所即为该员工当时的工作岗位,其从事该项活动的时间即为该员的工作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突发疾病”包括突然产生疾病和原有疾病突然发作。故欧某的死亡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 离职,年假的工资。
    1、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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