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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来广东省打工的,今年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住房公积金在这边交了一年多了,我能否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有其它方法吗?住房公积金在这边交了一年多了,我能否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有其它方法吗?

离婚 2019-08-14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积金贷款流程:
    步骤一: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上述相对应的办理材料。
    步骤二:等待通知:根据借款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三:签订合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贷款,由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步骤四:办理担保手续: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要将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步骤五:银行放款: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同意,贷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 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首付款部份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只分配夫妻共同还贷部份,有过错方不分或少分,但由于不动产的一体性,不可对实物进行分割,因此具体的归属或补偿问题应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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