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产证户主死亡,无遗嘱,要过户给其配偶。但户主的父母也属于法定继承人,都已死亡很久,无法取得他们的死亡证明,该怎么办?无遗嘱,要过户给其配偶。但户主的父母也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法取得他们的死亡证明,该怎么办?

继承 2019-09-09 09: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关于诉讼中止与终止的不同规定,可参照民事诉讼法如下条款: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如果户口本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户口,户口本继续使用

    需要更改户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申报材料: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其他相关证明。
  • 按照医疗服务合同的要求,如果医院一方在医疗过程中,因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责任事故、技术事故或者医疗差错,损害患者的健康甚至造成死亡后果,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从过失医疗行为侵害公民健康权、生命权的角度看,医疗事故无疑又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医疗机构的过失医疗行为既侵害了患者的合同预期利益,也侵害了患者的固有利益,构成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按照《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从理论上讲,在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既可以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为由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医疗机构侵害其人身、财产权利为由来追究医疗机构的侵权责任。
    就实际情况而言,医疗事故按照侵权责任处理对受害人的保护更为有利,因而应当选择侵权责任确定医疗事故责任的性质,且在现实中和理论上也是这样做的。这样选择,更有利于保护患者的权利,避免患者不清楚医疗关系的合同性质而不敢索赔的后果,同时,也可以使医疗机构不能借口合同有约定而拒绝对医疗事故的受害人予以赔偿。
  • 死亡证明的用途有哪些呢?
    1、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2、火葬场登记或公有墓地土葬申请或灵骨塔购买;
    3、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除户;
    4、病故本人有劳保,领取葬津贴;
    5、病故本人有农保,领取丧葬津贴;
    6、病故本人有公保,受益人可申请36个月死亡给付;
    7、病故本人有商业保险,依所买契约理赔;
    8、病故本人有福保,需向户籍所在地公所办理;
    9、领取荣民退辅丧葬补助费;
    10、定期存款除户后,解约提款;
    11、不动产过户转移与缴交遗产税办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日照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