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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个月前怀孕了,公司认为我不合适在原来的岗位上班了,通知我从下个月起,要我暂时不来上班了,但只发给我一个月300元的基本工资,直到我生小孩后能正常上班止。请问覃律师,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谢谢!我两个月前怀孕了,公司认为我不合适在原来的岗位上班了,直到我生小孩后能正常上班止。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离婚 2019-08-21 17: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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