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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城里人,想买村里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能给我办土地使用证,请问这个房子能买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8-07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房产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分割即可。如果房屋没有房产证,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证明双方对房屋的所有权后进行分割。
  • 有房产证后买卖合同一般就用不上了,但建议还是保存吧。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般的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根据合同法和相关的民法通则等法律调整。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的作用在于能够证明您的房产证存在的合法性,因为物权关系的存在的基础在很多情况下是债权关系。
    先有买卖合同,后有房产过户。这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一个作用,就是证明产权合法性。
    房屋买卖合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明,是索赔的依据。当然,一般情况下是看不出来这个作用的,但是出事的时候就有了。
    比如说您买房之后对面积进行实地测量,或者您卖房的时候购房者对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发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那么合同就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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