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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家田地的对面要造汽车站,所以村里要征用我家这块田地,但是我想自己出钱买下这个田地来造房子,(村委也同意我出钱后,允许我造房子,村委还是说土地性质还是属于集体土地)请问合法吗?我想自己出钱买下这个田地来造房子,允许我造房子,还是说土地性质还是属于集体土地)

房产纠纷 2019-09-12 14: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征地补偿可能会涉及继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 集体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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