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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年刚购置一套商品房,产权证上写我本人和我女儿,其中我女儿占90%份额,但现在因涉及到我女儿未成年(仅6岁)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或银行贷款手续,所以我想更改产权证,把产权人改为我本人全额所有,是否可行?可行的话,需办理何程序?需交多少费用?产权证上写我本人和我女儿,我想更改产权证,把产权人改为我本人全额所有

离婚 2019-08-26 1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二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最后就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另外,在追讨债务过程中需要注意收集足够的证据,比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二手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通常情况下,单位二手房不能办理产权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一)单位自管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1未办理法定程序导致证件不齐。如未办理土地用地手续,规划手续,施工手续等。  2单位在属于本单位用地范围或习惯用地上自建房屋,不知道应先办理用地及建筑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或少批多建。  3房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  4权属来源不清或资料不齐全,如是经调拨、调换取得的房屋。  5因企业倒闭或贷款未能如期偿还,致使房屋被法院查封等。  
    (二)单位集资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1合作建房的不能提供有效手续、手续不全或用地、建房单位不统一;  2没有开发资质、没有合法商品房预售许可;  3依据规定,不得办理产权证,如将集资房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给有关人员;  4集体土地未经批准转化为国有土地,不得办理。
  • 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上述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又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依法不发生法律效力。
  • 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几个步骤。  第一,准备贷款资料。借款人在贷款前要准备好贷款所需资料,一般包括贷款申请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如果是抵押贷款的客户,还需出具抵押物的产权证;如果是信用贷款客户,那么还需提供良好的信用记录。
      第二,提交申请。准备好贷款资料后,可以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待银行审核通过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第三,贷款审查。如果房贷,银行会对客户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如果符合贷款要求那么银行再进行贷款审批,如果不合格,银行将会退回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
      第四,办理一些法律手续。如果是抵押贷款,那么客户需要在银行进行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和备案,以备将来查询;除此外,如果客户愿意,还可以委托律师事物所代为办理保险和公证。
      第五,银行放款。如何客户通过了银行的审批,那么银行会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并将贷款划入客户账户。  另外,我们需要提醒您,获得贷款后一定要按时足额归还贷款,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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