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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老房子没有房本怎么办,就是农村那种老宅基地的房子,没有产权证也没有准建证,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8-08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没有产权的房屋,可以离婚时约定给孩子。后续能够办理产权证的,孩子取得所有权,后续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孩子拥有居住等使用权利。n  
    2、但是,上述离婚时约定将没有产权的房屋给孩子,只能在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作出。在到法院诉讼离婚时,对于没有产权的房屋,法院不会通过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确定房屋产权,只会判决或者调解由哪一方居住、使用。nn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n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n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n
  •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的情况比较特殊,有的地方农村自建宅基地住房是有产权证的,但是有的地方却没有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会使房屋的产权问题变得更复杂。涉及的宅基地和农村房屋的问题,要咨询当地律师,一定是当地律师。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但非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拥有在该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婚姻存续期间所建房屋归谁所有,首先看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其次夫妻共有部分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无约定的,不管房屋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鉴于农村土地特殊性,农村房屋不能像商品房一样随意出售,想把房子卖掉分割卖房款较困难。所以该房由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所有,由补偿另一方建房款较合适。
  •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
    一、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政府能无偿收回吗  空闲或房屋灭失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面临拆迁的的地区政策上是不允许再盖房了,很面向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款才盖房,所以是不允许的,一般一个地区规划了以后都不允许再盖房了。  
    二、相关法条规定  
    1、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2、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  一九八二年二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中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最新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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