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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院判决书已下,原来的房子保全的时效还有多久,保全是诉前保的,还有如对方不上诉,什么时候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费一般是多少?请问法院判决书已下,原来的房子保全的时效还有多久,什么时候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费一般是多少?

诉讼 2019-08-31 17: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故意将已经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房屋拆除,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对拆除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条行政案件  一: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二:普序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 刑事案件  
    一、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普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
  • 即使双方达成协议,也不能延长诉前保全时间。只要在保全后30日之内没有起诉,法院一定会裁定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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