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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购买了期房一套。面积九十八点多平,2010年3月26日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按当时规定交了百分之20的首付款.3月31日手续办完.但今天贷款还没下来,开发商又让我在首付的基础上再交十万.请问这符合要求吗我最近购买了期房一套。面积九十八点多平,2010年3月26日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请问这符合要求吗

房产纠纷 2019-08-24 23: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购买期房付款流程有哪些
    1.购房者依照约好好的期限来付出房款。
    2.如果对房款的付出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依照合同法照旧不能断定的话,购房者应该在收到标的物或许提取标的物单证的一起付出。
    3.合同收效后,当事人依据房子的质量、价格或许酬劳、实行地址等内容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可协议弥补。
    4.如果不能达成弥补协议,那么,应当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许销售的习惯来断定。
    5.依据以上规则买的期房应该依照签定合同的期限来付出房款。
    6.如果没有约好房款的付出期限的话,应当依照新合同法的规则来处理。
    7.按揭借贷购买的期房,要看房产商的付款期限,一般来讲是在交房前处理按揭手续。
    8.还需求看你的合同上签定的付款的方法以及期限,如果合同上有清晰的约好,应当依照合同来实行。
    9.有的房产商是不答应分期付款的,常见的付款方法有一次性付款、银行借贷以及公积金借贷。
    10.证件都齐的状况下方可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

  • 1、应当注意出售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这是关键到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必须注意。
    2、应当明确卖方交付房屋的时间和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这是购房人购房后,获得相应房产权益的主要条款,不可在合同中漏掉。
    3、应当明确约定房屋内附属设施的归属,否则难免出现争议。
    4、至于违约责任、管辖的约定也是需要购房人认真审核,谨慎约定的。因为一旦发生卖方违约,则购房人可依据该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常见的购房合同中,对于卖方户口的迁出也有明确的约定,并冠以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些约定都是购房人必须注意的事项。
    6、合同中有关购房人义务的约定,每一位购房人均需仔细把握,关键是看购房合同约定的事项自己是否可以完成,在自己可以履约的前提下才可以在合同中如实记载。否则,难免会出现自己违约的风险。
  •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
    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
    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我国是这样规定的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形:一是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这种批准、登记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才生效。
    二是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无需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属于第二种情形,他调整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买卖后的产权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物权变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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