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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一套二手房,没办下房产,约定房价是170000元,已付定金一万元,已与卖方签了购房协议,约定卖方交钥匙时,剩余160000元一次付清。由于相信卖方(他是国税局副局长)协议中没有违约金的约定。我千辛万苦筹齐了余下的160000元。卖方现在违约不卖给我房子了,我一个弱势群体,该怎么办?我购买一套二手房,协议中没有违约金的约定。卖方现在违约不卖给我房子了,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8-08 11: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卖家违约一般有以下情形:
    1、卖家拒签居间协议;
    2、卖家拒收定金;
    3、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4、房东拒签买卖合同;
    5、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
    6、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
    7、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对于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应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但是对于特殊情况我们还需要特殊说明,即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同时违约的解决办法。
    对于双方违约的处理,应首先分清双方各自违约的具体形态,然后据以确定各方所应负的责任,并分别由各自向对方承担。
    根据《合同法》第99条、第100条的规定,若双方所负责任为同种责任,依其性质可抵销的,双方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各自承提的责任抵销;若双方所负责任为不同责任,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并可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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