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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开车是与一辆的士相撞,双方车均被扣押,交警协调要我赔偿对方400元,私了,我同意,但对方不同意,无奈交警按正常程序办理,定我方为全责,我方请保险公司定损,为260元后,我去停车场提车,结果对方要我给他800元,我不同意,他冲过来两次对我爱人进行拳打脚踢,致轻微伤,我遂报警,现在我爱人已在医院经过治疗回家休息调养,接下来我该怎么办但对方不同意,我方请保险公司定损,我不同意,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8-22 19: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要根据自己的保单和投保金额来确定理赔金额。
    如果是的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
    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
    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

  • 一.两车刮擦属于双方事故,需报警处理,交警到场会开出责任认定书。然后依责任认定书,再拨打保险公司报案。(如只有一方全责,只需全责方报案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查勘员到现场查勘拍照定损,依实际损失赔偿维修所有维修费用。
    二.小刮擦维修费用没有超过2000元,用交强险就可以赔偿。
    三.如果维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动用车损险或三者险赔偿。
    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或打110报警,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
    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
    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如果受到轻微伤害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 通常情况下,如果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最先做的应该是对伤员的救治以及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之后由交警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划分进行双方赔偿事宜的认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进行解决赔偿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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