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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大伯,未婚,他有三间平房,是之前我爸爸和他一起盖的,他一直和我们家一起生活,之前想给他办低保。总是办不成,后来我们这要拆迁,就没办。可是我老伯家背着我家给他办理了无保,要我大伯去敬老院。还和我大伯好像签了房屋协议,我大伯现在他不知道签的什么内容,他想和我家签一份房屋赠与协议。我问一下他和我老伯之前要是有协议生效吗?我家要是再办一份房屋赠与协议还有法律效益吗?是不是公正过户才有法律效益啊?还和我大伯好像签了房屋协议,我家要是再办一份房屋赠与协议还有法律效益吗?是不是公正过户才有法律效益啊?

房产纠纷 2019-09-10 08: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那么,房屋赠与要符合什么条件,  房屋赠与协议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房屋赠与协议效力: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房产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接受赠与的文书。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赠与房屋买卖的税费是多少?
    如果是普通住宅的话,就是
    1.5%。别的类型是需要3%的。如果是你第一次购买90㎡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话,是可以契税1%。这其中还要营业税
    5.55%,个税1%和手续费建面*6元。获得相关证明的工本费80元。另外,公证费也是需要2%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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