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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方]和某中介签订了《房产买卖居间协议》并附了定金3W元卖方已收,但在签约前,担心收入证明不够贷款买房[实际收入1500/月],但中介意思开张伪造的收入证明很容易混过去[虚报8000/月],然后签了约,付了定金。《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中写道:乙方[买方我]同意在甲方[卖方]签署本协议后的十天内4月22日,与甲方签订网上买卖合同,具体时间由丙方[中介]安排。如乙方未能履约,则已付定金不予返还。如甲方未能履约,则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违约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丙方应收总佣金之和¥21400元整。

合同纠纷 2018-08-10 1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卖方不履行合同的,买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合同的效力,并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除外(比如房屋已经过户到其他善意第三人名下等)。相关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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