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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从上一个经营户处,出了19000元的转让费,转让给我一间20平米的门面房,2010年3月与房屋所有权处签订一年经营合同,房租每月700,由于不善经营连连亏损,门面在合同期内我想把经营权转让给别人经营,收取一部分转让费,房屋拥有者不同意我转让,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我想把经营权转让给别人经营,房屋拥有者不同意我转让,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9-05 06: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应当具备的条件。
    (1)按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 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非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如果你有转租的打算,必须提前写明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间允许承租人转让,否则转让时就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如果发生转租而且合同约定不得转租,后果是出租人有权通知您后,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你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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