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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期间,右手食指最后一节被机器碾碎了,医生鉴定为伤残十级。伤好后不愿再在这边做事了,老板没有做好后期的赔偿工作,也因为怕再次发生这样的事,伤好后不愿再在这边做事了。可是老板死活不同意我走,因为厂里人手不够,还说厂里没有钱赔我。请问医院,要是按照我们这里人平均工资1500元来算,他应该赔我多偿工伤赔偿费呢?还有我能不能辞职?辞职时我的工资能不能拿到?麻烦您了!还说厂里没有钱赔我。他应该赔我多偿工伤赔偿费呢?能不能辞职?能不能拿到?

工伤赔偿 2019-08-16 09: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劳动合同内,员工突然离职,工资怎么算?
    首先在劳动合同内,劳动者不论是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后离职,还是无故擅自离职,用人单位都有义务结算该劳动者的工资。
    当然劳动者也有要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劳动者法定离职手续是指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动者无故擅自离职,则违反了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用人单位可以就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向其发一封EMS,外封上注明是劳动合同解除通知。
    如果没有人签收,保留相应凭证,进行公告解除。此类离职劳动者的离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该劳动者主张赔偿责任,并可在用人单位向其结算的工资中抵扣。
  • 如果是双方同意离婚,没有任何财产分割,拿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到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直接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没有争议不需上庭,只需写好双方自愿同意离婚的协议,到所属地民政局就办离婚了,这样速度更快。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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