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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的名字不能办理房屋贷款,现在用侄子的名字办理房屋贷款,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产权纠纷问题,想公证一下该房屋的产权归我,侄子也同意此说法。请问能办理公证吗?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产权纠纷问题,想公证一下该房屋的产权归我,请问能办理公证吗?

房产纠纷 2019-08-14 09: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办理完公证手续后最好马上做认证手续。因为有的公证书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如果办理完公证后六个月仍未认证,则该公证书本身就已失效,领事馆也不可能对此进行认证。
    (二)公证和认证手续应在同一地域范围内办理。比如不能在北京做了公证后再拿到上海做认证,这是不可以的。
    (三)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当事人在向有关机关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
  •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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