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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年年初我跟人合伙在扎旗租了一家养猪场搞养殖,签了三年的租赁合同,当时口头约定我的合伙人负责资金,我投入一万七千元现金之后只负责猪场管理,但没有落实到文字。可是和猪场主人签租赁合同时签的是我和合伙人两个人的名字。今年三月份,我的合伙人和猪场主人因为和别人打架,双双出逃了,现在杳无音讯,只能找到合伙人的父母。而猪场由于资金紧缺,现已无法继续经营,请问我现在能解除合作关系和租赁合同吗?我该怎么办?签了三年的租赁合同,请问我现在能解除合作关系和租赁合同吗?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8-18 14: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继续承租房屋可以变更原先的租赁合同也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都是可以的。
  • 根据《合同法》第232条之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这就是不定期,或者通俗的无期限、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但出租人(房东)需要合理通知对方。而且不定期租赁合同,有很多的形成原因,有一开始就没有书面约定期限,也有一开始书面有租赁协议,但后来协议到期而双方愿意续签,但采取的是口头续签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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