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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7月份签约订购一套房屋,今年9月份才交房,要不要交契税?如果是首次购房,是不是可以减免契税?怎样办理首次购房证明?要不要交契税?如果是首次购房,是不是可以减免契税?怎样办理首次购房证明?

房产纠纷 2019-08-27 0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步:五证审查
     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步:办理过户登记
     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步:办理过户手续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
     
    2、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
     
    3、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因故不能办理,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步:登记申请
     
    1、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2、所需证件和资料: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步:领取房产证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
    1.5%;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
    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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