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先生:你好! 我叫海**,女,今年89岁。50多年前收养了一个被人抛弃的私生子,抚养他到20多岁并为他找到了工作,自此他开始打骂我们两老,78年我的老伴去世后,我60岁了还去做临时工,不但养活自己,还要给钱他们为他们买菜,尽管如此,还是经常遭到他们恶毒的辱骂,经常被锁在门外不能进门。82年房屋拆迁,他拿走了大部分拆迁费,1984年搬进还建楼后他偷走我的房产证,串通房管员将我的名字改成了他的,1999年他以他的工龄买断了房产产权.2004年他买了新房搬走了,他想卖掉旧房,我才知道他改了我的名字。他说:“我改了20年了,在法律上这个房子是我的了。” 他说:“拆迁还建的房子就是公房,我用工龄买了,和你没有一点关系了。” 我现在手上还有70年代我交房租地租的收据,当年管拆迁的街道办事处主任也为我作证进了还建房后房产证还是我的名字。 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呢? 我问了一个法官,他也说20年诉讼期过了法律就不保护了。但我还在前几年就向社区的主任反映过,他也登记了情况,我当时没有能力去法院,我能不能以这为根据证明是诉讼时效终止呢?虽然我失去了房产产权,但我还是不是享有共有权,能不能算是我们的共有财产? 谢谢!

诉讼 2018-08-10 2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房产证属于第三人,需要您与房子所有权人进行租赁,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因此建议您与房主协商解决。
  • 妻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


  • 1、此楼房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体现出你父母买的,同时有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买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你父母的财产。
    2、家具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农村的房子如果在结婚登记前盖的,属于你哥婚前个人财产。
    4、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分配。
    5、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6、孩子归谁可协商,如诉讼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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