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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前期业主签订合同的时候,上面有写明逾期缴纳物业费会产生滞纳金,但业主对此不满意,说;当时签的没有法律效益,对此我们该怎么向业主解释。上面有写明逾期缴纳物业费会产生滞纳金,但业主对此不满意,对此我们该怎么向业主解释。

房产纠纷 2019-09-17 12: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们都应当清楚,物业与业主之间属于民事合同关系,物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业主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如果物业没有及时、全面的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就构成违约,业主根据合同法规定的“抗辩权”有权拒绝相应的物业费支付。但是业主对物业的违约事实有举证证明的义务
  •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按以下程序作出:
      由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要求,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部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大会必须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做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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