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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纺织厂每天12个小时,现在不想做了,我想问如果我立刻走被扣百分之30的工资这样合法吗?进厂时厂里没有叫我填任何的协议包括现在做了4个多月也没有签劳动合同。我们的工资每月都会被压一半年底在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想问如果我立刻走被扣百分之30的工资这样合法吗?我们的工资每月都会被压一半年底在发。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9-07 14: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
    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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