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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一厂房,租期20年已租用5年因要开发政府要收回房子,总面积3·6亩,请问他们应赔偿我们多少钱,目前我们租出的月租金约12000元。我租一厂房,租期20年已租用5年因要开发政府要收回房子,总面积3·6亩,请问他们应赔偿我们多少钱

合同纠纷 2019-09-09 06: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没有规定厂房出租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不做干涉。
      《合同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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