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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的~打算结婚~男方家买房子,首付一家一半,月供也是一家一半,等于说是房子是双方合买,但是男方打了借条,这些钱以后都是要还给女方家的~户主的名字是男方的妈妈(也就是以后的婆婆),我爸怕我以后不幸福,就是怕被扫地出门,到时候什么都没有,所以想让男方写个保证书之类的,万一以后在感情上有背叛女方的事,要求房子归女方所有,等于是买了份保险也不是真的想要房子,就是以后再万不得已我受伤害下,才会这样,也算是一种对他的制约吧,所以想请问一下,有没有这样的公证或者保证,男方说愿意写,所以想问一下都要写些什么有范文或示例吗,有法律效应吗?等于是买了份保险也不是真的想要房子,想问一下都要写些什么有范文或示例吗,有法律效应吗?

保险纠纷 2019-09-16 22: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证书公证,以婚姻为例,要看保证书的内容定,如果是关于财产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关于人身关系的保证,如:“不许离婚”;或者“离婚需要赔偿”等内容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此保证书违反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一、买房过不了户可以先去公证处公证的,但是公证书不能代表买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的,房产证才是房屋所有权的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一、如果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姻保证书”,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与公序良欲的,对双方可以产生合同约束力的法律效力,但必须是意思自治下的自愿行为。
    二、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姻保证书”,如果涉及了限制人身权约定,则没有法律效力。比如:约定不能离婚、不能改嫁、不能结交异性朋友等,都是无效的。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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