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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您好,首先感谢您能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看我的案例。 我的父亲今年54岁,今年6月19日,在工作中上爬梯子,因爬梯一节比其他的宽些,而踩空从3M高处跌落。经医院诊断,左腿膝盖关节处一胫骨粉碎性骨折,韧带神经有损伤,情况严重,后在区医院住院一个月,将胫骨换了一个人工的骨头,在小腿处打了一块钢板,用四个销钉固定,用来支撑,缝了40多针。而这个钢板说一年后才能去掉。 现在恢复情况也只能勉强下地,但不能用力行走,后做伤残等级鉴定,为六级伤残。单位之前在用人时候,给投了工伤保险,也被认定为工伤,保险公司给赔了1.36万。现在我父亲一直在家修养,单位仅给发个基本工资。 我想咨询下,像我父亲这样的工伤,私人单位老板应该赔付多少钱呢,之前一个手术和住院就花了快2W,一年后要继续手术拆钢板,换了个支撑身体、活动小腿的骨头,怎么也没自己的好,现在也不敢受力,上楼都要人帮忙。我父亲年纪也大了,以后行动肯定会应此受连累,活动不方便,要人伺候。 期待您能给我给详细全面的解答。 首先在这里真诚的感谢您!

交通事故 2018-08-10 22: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1、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  
    2、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3、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5、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6、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 1 申报工伤应该在发生事故之日起最迟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 2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再与职工续订。 3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有法律规定的情形。 4 即使认定工伤,评定伤残等级,7—10级伤残的劳动者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不在续签,但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具体标准依据伤残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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