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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继母和我争遗产。一审宣判8天了,宣判结果是房屋57万她要,一人一半,她再给我一半医药费,钱给我后,房子归她,但现在她没有钱,愿意房子50万我,我扣下医药费后给她一半的钱,现在还不到执行时间,她这个方案我同意,私下协议和公正过户等手续可以办吗 法律认可吗,钱給她了她反悔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手续才合法合理呢

房产纠纷 2018-08-11 0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及房产的公证,请到房子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办理。附:相关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您好根据《担保法解释》 第四十七条 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因此在你这种情况下要看在给您出卖时房屋是不是已经抵押,如果是,对方可以先实现抵押权,后续您在要求卖方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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