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妹妹,离异,女儿7岁,由她抚养;她在广东企业打工,参加了社保,今年患癌症去世。请问,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如何领取?离异,女儿7岁,由她抚养;参加了社保,今年患癌症去世。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如何领取?

继承 2019-09-04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恤金是被供养人在供养人死亡后依法取得生活保障金。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具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 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受到赔偿。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低于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基数。
  • 现在职工都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丧葬费(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应由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信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