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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对买断工龄的人员的养老金肪医保如何续交的条件及要求

保险纠纷 2019-09-16 0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龄不属于法定术语,应当为“经济补偿金”。
    2、赔偿标准是:
    (1)2008年1月1日之前,按照实际工资标准计算月收入×实际工龄年数(满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计算为
    0.5年;满六个月不满12个月的计算为1年);
    (2)2008年1月1日之后,按照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月收入×实际工龄年数(满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计算为
    0.5年;满六个月不满12个月的计算为1年)
    (3)2008年1月1日之后,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市平均工资三倍的,直接按照三倍标准计算。
  • 养老金应该每个月按时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养老金缴纳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 一般情况下,被确认为几年工龄,视同缴纳几年社保,工龄越长,享受的福利待遇越高。而从1989年市场经济时代开始,除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采用全民缴纳社保的方式,取代计算工龄作为福利待遇的依据。
    具体的养老金计算规则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以当地社保中心答复为准。
  • 个人养老保险能续交吗?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有如下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所以,个人养老保险是可以续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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