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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购买了公司一套集资建房,当时合同规定:五年内不能出售及五年内员工辞职即收回房产。现由于待遇问题,我欲辞职,该房出租,请问,公司要收回房产是否合法?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现正在还款期。五年内不能出售及五年内员工辞职即收回房产。是否合法?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离婚 2019-09-01 08: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即自承租人应当支付租金之日起,如出租人在一年内不向承租人催收租金,则一年后,出租人的丧失胜诉权,法律不再对出租人的债权给予强制保护,出租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驳回出租人的诉讼请求。出租人只能自己向承租人主张。
  • 在租赁期内,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只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这是融资租赁区别于信贷、分期付款销售等的基本特征。在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承租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处分权留在出租人手里。
      如果承租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则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有可能转给承租人所有,如果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给付租金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则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取回自行处置,处置后所得价款不足以弥补出租人的损失的,出租人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补足;处置后所得价款高于出租人的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
    出租人的租赁物取回权是对出租人权益的一种保障
  • 先要确定房子是全产权的,如果是部分产权的,需要补交一定的价款变成全产权才可以出售,出售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再确认公司产权房子的可有产权纠纷,房产交易中心调档。
    主要是是确认是不是有查封情况。没有问题那么就签订买卖合同。委托出售人必须是有委托书的。
    如果是法人是不需要委托书的。签订完买卖合同后网络备案,备案好后接着由公司委托人提供股东同意出售该房屋协议公司章程公章要带着营业执照 ,当事人交税是按个人缴纳,契税和过户手续费用。
    安全不能光靠自己,不是专业的所以不要省那一点中介费。找中介代办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可以正常贷款。
    如果能够成功办理产权证,购买后是商品房和其他房屋一样,70年产权的,也可以落户口。
  •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三十四条规定,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职工向单位缴纳资金,由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在自有土地上筹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单位依据内部集资建房的政策,按成本价销售给职工的房屋。
    对于职工集资所建房屋,在未将房屋分配给职工之前,单位系合法的权利人。在将集资房屋分配给职工后,单位对于集资所建房屋的物权即已丧失。单位将集资所建房屋分配给职工的行为,既是对自己物权的行使,又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不完全根据职工的意志。
    因此,在分配房屋的决定权上,单位与职工并不处于平等的民事地位。因而,单位集资建房既非福利分房,也非一般性的买卖房屋,更不是商品房买卖。当然,由于单位集资建房只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因此更不是保障房。
    职工的权利分析职工对于集资建房的权利分析单位将所建房屋出售给职工后,职工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其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
    职工对于自己拥有物权的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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