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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二手房卖家,上周与买家签订了定金协议,协议上约定3月7日前双方签买卖合同,但是今天是约定的签合同日期,买方说由于她是外地人,她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后发现,去年她全年个人所得税的税单中有些月显示的缴纳税金为0,房产交易中心人员回答说此类情况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要等上级部门通知后方能办理。买家以此作为不可抗力因素来与我方协商,要求暂缓签合同,说是明天到税务局去补交税金后就能拿到税单。但是我有些担心,万一税务局不能补,或是能补但是有一定时间长度,对于我卖房人来说,买方的拖延签合同已经造成了我出售方时间上的损失,请问此种情况下,作为买方我可以将对方视为违约,并同时没收定金吗?如果我口头同意延期签合同,但是没有书面证明的情况下,我有另外的买家要求买房子,我此时可以向另外买家收定金吗?作为买方我可以将对方视为违约,并同时没收定金吗?我此时可以向另外买家收定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8-20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根据《合同法》及《担保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因此,根据定金罚则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或者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但是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无法同时主张,你方只可以选择一种要求对方承担,对方联系不上,你方可以先发函催告对方履行,对方拒不履行合同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行动建议1,保存好你们的买卖合同。 2,房东不卖房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定金罚则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只能选择其一。 3,尝试再次联系对方,与房东协商,和平解决纠纷,沟通的过程可以录音,固定证据。 4,协商不成,可以先向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向对方释明法律规定,说清楚法律风险5,律师函还无法解决问题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起诉状,你方身份证,对方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6,起诉后法院通常会在六个月内做出判决,待你方拿到生效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延期,签署一份延期的补充协议即可,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只不过把租期变一下,如果租金或者其他内容也需要变,可以一并约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那么支付定金一方违反约定的,收取定金一方可以不返还定金,如果收取一方违约的,支付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约定了租房的定金,那么你违约,对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你租房的话,对方应当退还或者将其抵缴房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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