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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师:您好!想请问一下,元月十二日,我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已经认定为工伤,现在又有创伤后应激障碍,请问,这个创伤后应激障碍是否要重新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的医疗费用,能不能用医保卡?还是先自费后再报销?谢谢!现在又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是否要重新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的医疗费用,能不能用医保卡?还是先自费后再报销?

劳动纠纷 2019-09-14 12: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报销方法: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3.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4.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 工伤需要到社保局申请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一般的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原件也行,但是一定记得事后必须要回,劳动合同原件对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明,若以后遇到劳动争议劳动者需要维权时,劳动合同原件会派上大用场!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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