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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就是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手还没有完全恢复,还需要休息和治疗。公司方面就是不肯发工资,当我这段时间请假。请问是这样的吗?我现在就是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需要休息和治疗。当我这段时间请假。请问是这样的吗?

劳动纠纷 2019-08-24 15: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进行工伤索赔。
  •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最新规定: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2、因病办理病退鉴定


    3、委托鉴定

    3-1非法用工、童工及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公伤;

    3-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委托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

    3-3因公负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因果关系确认;

    3-4因公负伤与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关系确认;

    3-5外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3-6法院、劳动仲裁、信访等部门委托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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