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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咨询下关于遗产的问题。我奶奶生前有套房子,那时候商量好是我爸和我伯父一人一半的,当年公正下来的价格是15万,我伯父要钱,然后我爸就拿房子,所以说好是给他7万5千元,那时候他们要钱的时候,我爸没给,因为奶奶还没过世,怎么可以先分家产。然后我爸在2005年就以房产买卖的形式将原本属于我奶奶的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了,今年奶奶去世,我伯父认为房产涨价,要加价,不接受7万5千元,请问是否合理?还有就是现在那套房产还能作为是遗产吗?我伯父手里有两张证明,一张是1996年向房管所买房时,一人承担一半的的证明,有签字。还有一张证明就是说房产一人一半,有我父亲的签名,没有我伯父的签名,也没有日期。这两张证明分别有什么作用?然后我爸在2005年就以房产买卖的形式将原本属于我奶奶的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了,还有就是现在那套房产还能作为是遗产吗?这两张证明分别有什么作用?

离婚 2019-08-19 21: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分配原则:  
    (一)受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扶养人享有依协议请求扶养人扶养和接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承担在世时妥善管理遗赠财产、不处分遗赠财产并将其转移给扶养人的义务。  
    (二)扶养人的权利义务  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承担扶养照顾遗赠人,并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安葬的义务。
  •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 离婚财产分割不是绝对的一人一半。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法院通常情况会按照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我国遗产(家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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