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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没交保险、现在又把我开了、还不给我三个月补贴、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9-15 12: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讨薪?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
    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但需要书面通知该单位;如果当事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
    拓展资料
    一、提出离职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2、《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就离开单位,这是违法的,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费用,可要求你承担。
    二、注意事项
    1、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材料(即辞职信、辞职报告),保留证据。
    2、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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