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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留下一房产,房产无产权是单位的房子,原为我的名下,后改为我父亲的名下,我父亲去世前留下一份遗瞩,将房产及丧葬费、存款,由我们三儿女继承,但是我继母将丧葬费、存款都自己留下了,房子做价16万,她要求房子的一半归她也就是8万元归她,还要求另一半的房款在给她四分之一,也就是在给她2万元,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我们该如何分割?谢谢父亲去世留下一房产,房产无产权是单位的房子,将房产及丧葬费、她的要求合理吗?我们该如何分割?

房产纠纷 2019-08-28 19: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看是以什么方式继承的。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的话,若不是写的很细致只由且仅由夫妻一方继承另一方不得继承的话,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 1、房屋产权人只能登记为一人,其他的人是共有权人,和产权人共同享有房屋的产权。
    2、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将妻子添加为共有权人,则妻子享有房屋的产权,如果不添加,则妻子只享有婚后还贷的贷款的1/2。
    4、父母不享有婚后还贷的权益,享有的是整个房屋的权益。
    5、添加为产权人,享有的权利为1/4,或者可以任意约定她可以享有的份额。
  • 1,丧葬费是在死者去世后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其生前债务。2,死者生前债务应当从遗产中优先支付。丧葬费应当由继承人共同承担,或者协商一致后,在遗产偿还债务有剩余时从遗产中支付。
    3,《继承法》规定: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
    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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