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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彭山县石集8组村民,我和我老婆结婚7年,我老婆至今户口也没迁移过来,并合法生有一子,现在快6岁了,在前几次土地占用上,都有分配,在去年更换对长后,我儿子的这些分配权他都不承认,说我儿子现在不享受这些,我们就想咨询下你们,我们该怎么办我和我老婆结婚7年,我老婆至今户口也没迁移过来,在前几次土地占用上,都有分配,我们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8-21 21: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涉外婚姻结婚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因结婚迁移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夫妻投靠迁移户口的手续有: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结婚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   公民办理离婚以后,若配偶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情况下,户籍所在地户主是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夫妻的离婚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把其办理迁出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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