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老婆2011年6月怀孕合同到期2011年11月最后没给她续合同这本身是违法的2011年3月我老婆生产了按晚婚晚育4个月产假我老婆至今没上班她单位的领导以为没有关系了[2012年孩子满月单位会计让她签了一个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个单子】我就是想了解仲裁赔偿的依据我老婆可以申请双倍赔偿么还有保险的赔偿她从工作到至今加班费只有双倍国家不是规定节假日加班三倍工资么这个可以要求赔偿么我老婆2011年6月怀孕合同到期2011年11月最后没给她续合同这本身是违法的2011年3月我老婆生产了按晚婚晚育4个月产假我老婆至今没上班她单位的领导以为没有关系了[2012年孩子满月单位会计让她签

劳动纠纷 2019-08-26 0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正常工资中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工资。
    但是,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却不能将正常工资抵消加班工资。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明确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抚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