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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房子卖给乙方,房款已付清,但因房子购买未满五年,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半年后,乙方反悔,要求退房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但因房子购买未满五年,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半年后,乙方反悔,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8-23 1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未过户,卖家反悔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可以通过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保护你的权益。所谓预告登记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一个新的制度,它保护的是买受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经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买受人)的同意而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该制度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卖方一房两卖而导致前面买受人的权利可能遭受的损害。
      
    2、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预告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以与卖家约定向登记机关进行预告登记,该预告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和限制原物权所有人的效力,效力期间为三个月,期间的起点为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若自己真正实现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应尽快到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一、房子过了户但没交过户费,该房产过户的流程属于中途终止。买方是办理不出房产证的。
    二、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收费标准如下:  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含
    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营业税  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
    5.65%缴纳,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
    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
    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
    5.65%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 房屋买卖合同出现根本违约情形的可以要求接除合同,其中根本违约主要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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