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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应届毕业生在公司实习,进公司的时候和公司签了一式两份的合同,但是合同迟迟没有敲上公司的印章到现在没有给我,因为在那合同上当初签约的时候写的实习工资是1500,但是到发工资的时候来跟我说公司因为内部政策原因什么的说工资只有1200,但是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这个已经不是工资多少的问题了,实习生工资本来就少可以理解,我认为都应该按合同走,是公司没有诚信,这样可不可以算他们违约?和公司还签过一份就业协议,和学校老师反映过我的情况,老师说我是可以离开的,并且不用负责、赔偿,还可以告他们,但是我只想拿会我应得的。问过劳动保障局,因为是实习生,所以他们的建议是走法律途径,我希望能得到合理答复。我是应届毕业生在公司实习,但是到发工资的时候来跟我说公司因为内部政策原因什么的说工资只有1200,问过劳动保障局

劳动纠纷 2019-08-22 09: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实习生可以和原实习接收单位协商解除,如协商不成按照协议的约定应该支付违约金。  原因分析:协议如果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只要没有违反相关的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协议的双方是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约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通常情况下, 实习生一般是指在校学生利用假期进行勤工助学的学生。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的是实习协议或实习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
    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 关于实习期是否有工资的问题没接到如下:
    1、《劳动合同法》对实习期并无规定,仅对试用期进行了规定。
    2、实习期与试用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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