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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二手楼房,因卖方房产证办理日期未到五年,协商一年半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付全款,卖方将房产证等相关证照交付给我。届时,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这样的合同是否需要办理公证?我买了一套二手楼房,因卖方房产证办理日期未到五年,协商一年半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是否需要办理公证?

房产纠纷 2019-09-02 1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房产公证一般按照下列步骤操作: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
    2、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公证处索取)。
    3、将上述材料交给公证员审核,审核无误后公证员会就该房屋公证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及做公证笔录,事后需当事人在公证笔录上签字确认。
    4、公证处确认所有材料无误后出具房屋公证。
  • 我们国家对于不动产的占有是以登记为合法占有的形式,房屋过户必须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样你对房屋的所有权才收法律的保护。将来你在转让这套房产时,如果房产证不是你的名字,你是不可能转让的,拆迁补偿也是按房产证的登记人赔偿,你是没有的。
    所以必须要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不办理手续,您可以起诉法院撤销合同,或者告他们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强制履行合同义务。
    这份协议只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房屋的买卖协议,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是说明协议还没有旅行终了,没有发生效力,而且不办理过户手续,将来还会有很多的事情出现,比如房屋产权登记人用该房屋用作抵押等等,由于他有合法的证件,到时候房子被抵押偿还债务的话,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只有向他追偿。
  • 若离婚当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双方签名后由民政局加盖公章;若离婚后欲对离婚前的财产进行分割,就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因办理过房产户手续时有可能房管部门需要你们出具相关公证书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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