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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婚前一起做生意买了房子,房本只写了我的名字,如果老公先走他的子女有继承权没

继承 2019-08-30 1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那么,房子办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为您能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房子办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有遗嘱的继承公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2.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继承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其他有关文件。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子女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以父母子女间存在血缘关系或法律上拟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在私有制社会中,子女继承权具有以下特征:
    (1)男女不平等。比如有些国家的继承法规定,父母死后,其遗产主要由儿子继承;出嫁女儿不得继承父亲遗产;未出嫁女儿虽可继承父亲遗产但不得随意自由支配。
    (2)长期实行嫡长子继承主要遗产,以维护其封建的宗法制度。由嫡长子继承父亲的身份和主要财产,次子和庶子只能取得次要财产。
    (3)歧视非婚生子女。社会主义国家的继承法对子女的继承权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废除了剥削阶级社会中有关子女继承权方面的不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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