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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证丢失有人证法院能否受理房屋产权归属

房产纠纷 2019-09-07 20: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产权归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房产证为准,如有产权共有人,其权益可按双方(或多方)议定比例申报办理产权证,没有权益划分比例的,权益双方(或多方)将平均分配权益。
      
    1、产权登记部门一般以《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
      
    2、如果购房人在登记时申请添加自己亲属或者他人名字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添加,其他共有人一并到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3、夫妻双方一在婚前取得的房产或者以一人名义登记的房产,双方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添加名字,重新取得房产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房屋赠与关系的成立,必须是以办理了过户手续,或者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取得产权证书并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为认定条件。
  • 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二)裁判分割

  •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方法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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