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汽车售后服务问题产品质量法三包规定

产品质量 2019-09-10 17: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生产者应承担哪些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是:  
    (一)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三)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四)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五)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六)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七)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内在质量所承担的义务可以概括为默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两类。所谓默示担保义务,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本法规定的“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是产品质量最重要的默示担保条件之一。所谓明示担保,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通过直接表达意思的语言或者行为作出的一种保证或承诺。
    本法规定的“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即是明示担保义务。
    一般产品质量责任,又称瑕疵担保责任,是指违反上述明示或默示的关于产品的质量保证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这种民事责任是基于合同关系发生的,因此这种民事责任是违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营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