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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买90平方拆迁房可以过户吗

拆迁补偿 2019-08-31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虽然合同标的是拆迁安置房,暂属于不能变更登记的标的,但您双方对此有合意并基于此达成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是损害他人的利益的行为,该合同有效。您支付了房款,卖方也完成了房屋交付,视为已经接受合同,合同依据实际履行而成立。
    其次,既然合同为有效合同,那么您有权利要求房东按照合同履约,拿到房产证后再补尾款。房东要求提前支付尾款也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最后,只要卖家存在违约行为,例如将房屋又转卖给第三人,卖家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履行违约责任。
  • 将要拆迁的房产不可以办理过户,因为要防止恶意得到拆迁赔偿。
    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
    (1)双方在房屋交易合同签订三十日过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身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生气,并且申报成交价格。
    这个国家好算税。
    (2)房地产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生情书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还有现场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

  • 1、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2、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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