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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生育保险报销资料需要哪些资料

保险纠纷 2019-08-31 2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人提供资料: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很多地方不一样,举个例子成都生育保险报销须符合条件有哪些?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第九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已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标准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第十条计划生育手术费价格标准按照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即: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流产术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输精管结扎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 生育保险的报销情况和待遇如下:
     
    1、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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