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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他人民宅是什么性质犯罪

刑事辩护 2019-08-30 2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同地区立案标准不同,有的5000有的10000,类推,你这个100万可以算作数额巨大了,你还要注意是拒不返还~然后你看我给你提供的法条吧~望采纳~
  • 所谓非法侵占,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毁坏这种处分。
    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治罪科刑。

  • 1.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10000元。
    2.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本罪罪名成立。也就是说5000才立案。
    3.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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