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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他人住宅罪的性质是什么?

损害赔偿 2019-11-19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同地区立案标准不同,有的5000有的10000,类推,你这个100万可以算作数额巨大了,你还要注意是拒不返还~然后你看我给你提供的法条吧~望采纳~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依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 1.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10000元。
    2.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本罪罪名成立。也就是说5000才立案。
    3.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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