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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丢了,法院能不能帮我补办

离婚 2019-09-07 2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外情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并且可以依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一个清醒。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到法院请求离婚,并且诉讼请求中写明了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一方的婚外情行为导致的,则可以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而不需要经过庭前调解。
    如果夫妻双放中一方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则在该方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法院应当支持并依法作出离婚判决书。
  • 在离婚的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不能调解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坚持离婚的,那么就要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过三个月左右的开庭、审理的,法院审理完毕后才能予以强制性判决书(支持或不支持离婚)。凭借判决书判定的离婚决定,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在离婚的双方能达成协议、能调解一致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坚持离婚的,那么就要去民政部门递交离婚协议书,直接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 符合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不存在以上情况。一审有可能判决不予离婚。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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